在离婚案件受理期间,我们可以否共同去当地离
时间:2025-01-04|栏目:台州律师|
异地诉讼离婚程序可以当地受理。一般情况下,离婚诉讼采取“原告就被告”的原则确定管辖,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,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下列民事诉讼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:(一)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(二)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(三)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;(四)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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