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法典》对于留守儿童,爷爷算是监护人吗?
时间:2025-01-08|栏目:台州律师|
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:首先是父母,如果父母外出打工的,可以将监护权委托给第三人;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,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姐担任;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,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《民法典》第二十七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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